我們所說的跨年申報退稅,是指當年出口業務申報當年及以前年度之退稅(指報關單的出口日期為前一年或前一年)。
跨境出口退稅申報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外貿企業。
1.每一年的出口退稅都要分別申報,不同年度的出口退稅不能單獨存放在一個申報年月。
2.所屬期和申報年度。
歸屬期指進入退稅申報系統的“當前所屬期”,其填寫規則如下:
當申報不同年度的退稅時,前一年出口的,其所屬期適用上一年12月份的,如2021年出口的,進入申報系統時的所屬期應填寫202112;2020年度出口的,應填寫202012。或以出口月為所屬期(視各地稅務機關規定);當年的出口使用本年度的:
比如:2021年4月出口的,在2022年申報退稅的時候,它可以是202112,或者是202104。
根據以上規定,所屬期只是為了保證默認申報年月的準確性,也可以不管此所屬期但輸入明細數據時要確保申報年月按上述規則填寫。
如采用線型或單一窗口版,進入時沒有所屬期一說,而是在生成明細數據或人工輸入時出現申報年月份。
3.批次:
如跨年申報上年出口業務時,未一次申報完畢,應分批申報。它是202112,第一次申報是001,第二次申報是002,如此下去就可以推論到…
4.聯系編號:
關聯編號的編制規則是6位年月+3位批號+8位流水號。如果2022年1月申請出口退稅,申報年月為202112,第一批申報時,批號為001,關聯號為202112001000000000。如本申報年月二次申報,關聯號碼從20211200200000001開始向下排列。
二、企業生產。
生產型企業在跨年申報退稅時,可以將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出口業務置于一個所屬期,而不分是否申報上一年度出口業務。
所屬期
生產型企業所屬期直接按照納稅所屬期填寫。如果在2022年1月申報期申報,納稅所屬期為202112,退稅系統所屬期填寫202112;2月申報期申報期申報,退稅申報系統將填寫202201,退稅申報系統將于2月1日完成。
注意:如使用線版或單一窗口版,進入時沒有所屬期,而是在生成明細數據或手動輸入時出現所屬期。
特殊情況:使用離線版本的,當年度申報前一年及以上出口業務退稅時,申報系統的所屬期應為上年度,明細數據在輸入或生成明細數據時再修改為增值稅所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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