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走出去,更好地與世界其他企業競爭,在企業出口過程中退還產品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出口商品增值稅實行免稅退稅優惠政策,如何辦理出口退稅認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出口企業應當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或者簽訂第一份委托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所需資料:
1.《出口退(免)稅資格申請表》和電子數據資料需打印紙質;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需取得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資料;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登記證;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未辦理備案登記但委托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無需提供第一.只需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協議;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信息。
一般情況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材料加工貿易出口實行出口免稅政策,材料加工貿易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出口免稅政策。
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可以從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可以從“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上下載,也可從主管稅務機關取得。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3.0_sp1版供生產企業使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5.0_sp1版供外貿企業使用。
目前,企業出口退稅申報制度中出口退稅資格認定的簡化操作步驟如下:
通過操作系統,點擊界面右上角“向導”-出現在界面的左側“申報系統操作向導”操作欄-選擇“認定向導”逐一收集資格認定明細——退(免)稅認定申請錄入,錄入企業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保存一一,然后錄入信息“生成資格認定申報”生成資格認定相關數據,逐一輸入申報期,導出數據(注意導出數據必須單獨放在新文件夾中)-最后,打印資格認定報表,逐一打印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
出口企業應當自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或者簽訂第一份委托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到出口公司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同時提供上述信息。
以上是前海天盈財稅關于如何辦理企業出口退稅認定等相關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對代辦出口退稅認定有任何疑問,歡迎咨詢前海天盈財務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