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個出口退稅申報時間節點。所有出口退稅外貿企業都要在以下時間節點前檢查是否有遺漏退稅的相關文件或信息!
一、出口退稅申報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的出口企業,應在2023年4月增值稅申報期限前辦理出口退稅申報。逾期不申報退稅。
二、出口免稅申報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商品和服務,應在2023年5月增值稅申報截止前辦理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申報。逾期不申請免稅。
三、出口免稅申報延期
需要辦理出口企業延期申報的,應當在次年4月增值稅申報截止前申請。
四、不能收匯申請
出口企業需要在出口退稅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的,應當在下一年度4月增值稅申報期限前提出申請。
五、無相關電子信息申請
2023年4月增值稅申報截止前,出口企業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
六、委托出口確認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申報的貨物(僅指中國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應于2023年3月15日前辦理《委托出口貨物證明》。
七、代理出口商品確認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委托出口報關的出口企業,應在2023年4月15日前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八、來料加工出口商品免稅核銷
出口企業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關辦理來料加工委托加工業務核銷手續的,應于2023年5月15日前辦理來料加工出口商品免稅核銷手續。
九、年度進料加工業務核銷
2023年4月20日前,出口企業海關已核銷的進料加工業務核銷手續,應申請辦理。
十、出口納稅申請
2022年出口企業出口商品勞務適用納稅政策的,應在2023年6月增值稅申報期結束前申請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