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
怎樣進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
稅務總局已經向社會發布了《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和《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
納稅人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該表由一張主表和一張減免稅附表組成,主表反映納稅情況,包括各稅種稅款所屬期、應納稅額、減免稅額、已繳稅款、應補退稅款等;附表反映減免稅情況,分類詳細展示納稅人享受的每項優惠政策,方便納稅人詳細了解減免稅情況。
申報前,納稅人需要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維護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這是后續管理的基礎數據來源,也是生成納稅申報表的主要依據。
為減輕填報負擔,確保稅源信息和納稅申報信息邏輯一致,征管系統將根據各稅種《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以電子稅務局操作為例,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財產行為稅申報模塊后,系統顯示納稅人本期應申報的稅種。點擊稅種名稱,進入該稅種稅源信息表進行數據維護。完成全部稅種信息采集后,即可一表提交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