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上并沒有注銷必須查賬的規定,要看企業的具體情況。為什么會有這種說法呢?因為稅款有追征期。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第八十六條規定: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但是,現在很多公司注銷時選擇了簡易注銷,被查賬的情況更有所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