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公司注冊完成后,公司會獲得5枚印章,分別是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個章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到工商、公安、開戶銀行備案或預留印鑒。
1.公司公章
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權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般來說,公章的掌管者應該是公司創業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長或總經理。
2.財務章
使用范圍:通常與銀行打交道的時候會用到,比如銀行的各種憑據、匯款單、支票的用印。另外,也會用于財務往來的結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業的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
3.合同章
使用范圍: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一般來說,創業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蓋合同,減少--支公章可以減少風險(比如遺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務人員、合作律師或行政部門等。
4.發票章
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購買和開發票時,需要加蓋發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蓋在發票上,或蓋在發票領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般由財務部門的發票管理員保管。
5.法人代表人名章
使用范圍: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關決議,以及銀行有關事務辦理的時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通常用在注冊公司、企業基本戶開戶、支票背書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讓公司財務部門出納人員管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