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的大環境下,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注冊公司來創業。但是公司注冊的類別不同,又會產生什么樣的區別呢?今天,前海天盈財稅公司就來給大家講講普通合伙與有限合伙的區別。
一、風險與責任方面
都承擔風險和責任。有限合伙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而普通合伙的則承擔無限責任。
二、交易方面
普通合伙人不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經營業務方面
普通合伙人不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營與本合伙企業有競爭關系的業務;而有限合伙人的可以(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利潤分配方面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不能約定將全部的利潤都分配給部分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也不能將全部利潤都分配給部分的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可以除外。
五、財產份額出資方面
普通合伙人是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來出資的,必須經過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沒有經過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其行為是無效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注冊人數方面
有限合伙注冊人數為2到50人,而普通合伙的注冊人數為2人以上。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注冊用普通合伙與有限合伙的區別,希望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