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總是一家教育公司的負責人,從各高校聘請了大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教育服務,采取先與客戶簽訂合同,收取費用后再向其聘請的學生發放勞務報酬的經營模式。公司年含稅銷售額為2000萬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4萬元,每年發放給學生的勞務報酬為1400萬元。關于如何進行財務籌劃,向總找到了小盈所在的代理記賬公司。
【分析】
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聘請學生開展勤工儉學的公司可以將聘請關系改為代理關系,由學生直接提供勤工儉學服務,公司僅收取中介代理費。
【對比】
籌劃前,經營模式為甲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甲公司收取費用后向其聘請的學生發放勞務報酬。
具體計算: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2000÷(1+6%)x6%-4=109.21(萬元)。
籌劃后,經營模式改為中介服務模式,即由聘請的學生以勤工儉學的形式直接與客戶簽訂合同,提供教育服務,原由公司向學生發放的勞務報酬由客戶直接支付給學生,公司以中介服務的身份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具體計算:公司可以取得含稅服務費=2000-1400=700(萬元),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700÷(1+6%)x6%-4=35.62(萬元)。
【結果】
兩方案比較,通過財稅籌劃,后者在記賬報稅時可以節省成本73.59萬元(109.21-35.62)。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