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盈的老朋友小花,因為家里沒錢,初中便輟學在外打拼,通過勤奮努力,賺了點小錢,在老家注冊了一家公司。兩人多年未見,所以聊了好久,小盈衷心地為小花的成功感到高興。
小花在得知小盈是在代理記賬公司工作之后,便說起了自己公司的狀況。她說雖然公司成立了有幾年,但銷售產品從未開具過發票,2020年公司銷售收入680萬元,扣除成本費用,利潤是420萬元,最近從電視中了解到國家出臺普惠性稅收政策。她很想知道以公司目前的情況,如何最大限度地享受國家政策。小盈建議:將公司按銷售品種分別注冊3個子公司,每個子公司年利潤分別為98萬元、98萬元、224萬元。
【分析】
2019年,國家對小微企業推出一系列普惠性減稅措施,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將降至5%或10%。能否享受這種政策紅利,就要對照政策標準,策劃企業的經營行為。如果公司不分拆,就無法享受優惠,拆分后,就符合優惠條件。
【對比】
籌劃前,應交企業所得稅105萬元。
具體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420x25%=105(萬元)。籌劃后,成立子公司,應交企業所得稅18萬元。
具體計算:三個子公司應交企業所得稅=98x25%x20%x2+(100x25%x20%+124x50%x20%)=27.2(萬元)。
【結果】
子公司成立前后,小花的公司在記賬報稅時可節省成本77.8萬元(105-27.2)。
政策依據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