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雙創政策的引導下,來深圳進行公司注冊的創業者越來越多,都打算在這個創新、包容的科技城市實現自己的創業之夢。但是在注冊前可能也會有一個疑問,進行深圳公司注冊對法人有要求嗎?下面就由前海天盈財稅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一、不能擔任深圳注冊公司法人的情況有:
1、因為上一個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而被破產清算還未滿三年的公司法人;
2、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限制了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個人的負債金額較大且沒有到期償還,被拉入信用黑名單的老賴;
4、曾經擔任過因違法經營被吊銷了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
5、因為各種原因被處以刑罰且執行期還沒滿的人;
6、國務院和法律規定的不得擔任法人的其他情形。
二、深圳公司注冊對法人的要求
1、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2、必須是從事法人活動的人;
3、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4、必須經過法律和法人組織的章程規定的程序產生并且依法登記注冊;
5、必須是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一定管理能力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已經擔任了法人的法定代表者在原則上不能再繼續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以上就是進行深圳公司注冊對法人的要求的相關介紹,希望能幫助到各位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