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麗去年創辦了一家教育公司,專門從各大高校聘請了大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來提供教育服務。現在的經營模式為由麗麗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麗麗公司收取了費用之后再向被聘請的大學生發放勞務報酬。考慮到稅收問題,麗麗特意咨詢了在財務代理公司工作的老同學小盈。
經過詳細了解,小盈得出以下信息:麗麗的公司為營改增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預計2021年含稅銷售額為1200萬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4萬元,發放給學生的勞務費為900萬元。僅考慮增值稅,不考慮其他稅費的情況下,做好稅務籌劃。
【籌劃前分析】
麗麗的公司2021年度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額為:1200÷(1+6%)×6%-4=63.92(萬元)。
【具體分析】
小盈建議麗麗將公司的經營模式轉變為中介服務模式,即由公司聘請的大學生以勤工儉學的形式直接跟客戶簽訂合同,然后再為客戶提供教育勞務。原本由公司向學生發放的勞務報酬就變成了由客戶直接支付給學生,而麗麗則以中介服務的身份來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在假設經營效益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麗麗公司可以取得的含稅服務費為:1200-900=300(萬元)。
需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300÷(1+6%)×6%-4=14.98(萬元)。
【籌劃后結果】
經過一番稅務籌劃工作,麗麗的公司在進行記賬報稅時可以節省的稅務負擔為:63.92-14.98=48.94(萬元)。
簡明法律依據:
1、《增值稅暫行條例》;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