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視同內銷繳納增值稅還是沖回已經抵扣的進項稅再申請出口退稅?兩種處理方式下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
一般納稅人外貿企業出口增值稅執行的是“免、退”稅政策,“免”是指免出口環節貨物的銷項稅額,“退”是指按規定的退稅率退購進環節的進項稅額;不是執行“免抵退”稅政策。外貿企業出口,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立庫存賬和銷售賬,如果購進的貨物當時不能確定是用于出口或內銷的,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必須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31號)文件規定,一般納稅人外貿企業應退增值稅額=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