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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
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后,各稅種是否必須一次性申報完畢?
有納稅人擔心,合并申報后,如果漏報了稅種怎么辦,是不是要作廢申報?這點,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當期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各稅種。
例如,某企業7月應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和資源稅等4個稅種,7月5日申報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這3個稅種,遺漏了資源稅,那么,該企業可以在納稅期限結束前單獨申報資源稅,不用更正或作廢此前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