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經營過程當中,發生一些事由而需要注銷公司的時候,有的股東可能不同意注銷公司。那么股東不同意注銷公司怎么辦呢?
也可以注銷,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也就是說,股東需要持股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強行通過注銷公司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