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注冊公司某機器制造企業是一般納稅人,老板江總最近發愁了,企業使用的原材料有兩種進貨渠道:一種是從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貨,價格為每件含稅12元,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另一種是從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進貨,價格為每件含稅9元,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該企業全年度共需要此種原材料20萬件(已知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
【分析】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到稅務局申請代開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代開的發票后,只能按3%的抵扣率抵扣稅款,如果是取得普通發票,則不能進行抵扣(除農產品外)。因此,企業在選擇進貨對象時,必然要考慮到上述稅收規定的差異。
正因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之間存在稅收抵扣差異,為了彌補差異所帶來的損失,進貨方往往要求小規模納稅人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究竟多大的折讓幅度才能彌補損失呢?前海天盈財務做了一個核算,這里存在一個價格折讓臨界點90.24%,具體過程如下:
供應商類型 | 含稅價(元) | 增值稅率 | 成本(元) | 城建稅(7%) | 教育費附加3% | 實際成本(元) |
一般納稅人 | 110.82 | 13% | 98.07 | 0.89 | 0.38 | 96.80 |
小規模納稅人 | 100.00 | 3% | 97.09 | 0.20 | 0.09 | 96.80 |
前海天盈財務提醒江總,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提供稅率3%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格折讓臨界點為100-110.82=90.24%。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價格折讓臨界點為100÷114.49=87.34%,具體過程如下:
供應商類型 | 含稅價(元) | 增值稅率 | 成本(元) | 城建稅(7%) | 教育費附加3% | 實際成本(元) |
一般納稅人 | 114.49 | 101.32 | 0.92 | 0.4 | 100.00 | |
小規模納稅人 | 100.00 | 100.00 | 100.00 |
當小規模納稅人的購進價格為一般納稅人的購進價格的90.24%時,兩個渠道進貨收益是相等的;當折扣率>90.24%時,則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貨對企業更有利;當折扣率<90.24%時,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進貨對企業更有利。
那么對于江總公司而言,從小規模進貨每件9元、一般納稅人進貨每件12元,折扣率為9+12=75%,小于90.24%臨界點,則應選擇向小規模納稅人進貨。
【對比】
籌劃前,從一般納稅人進貨凈成本209.63萬元。
具體計算:12x20+(1+13%)-[12x20-(1+13%)x13%x(7%+3%)]=209.63(萬元)。
籌劃后,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貨凈成本174.23萬元。
具體計算:9x20+(1+3%)-[9x20+(1+3%)x3%x(7%+3%)]=174.23(萬元)。
【結果】
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貨凈成本比一般納稅人少近35.40萬元。財務向江總匯報后,江總決定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貨。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x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