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適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請報表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以下簡稱《公告》),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一、表單修訂
表單樣式及其填報說明進行調整的表單共11張: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2、《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3、《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4、《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5、《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6《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7、《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8、《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9、《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10《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11、《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
僅修改填報說明的表單共2張: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申報表(A類)》;2、《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
二、廢止的表單和填報說明
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啟用后,以下公告中的相關表單和填報說明同時廢止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
提醒注意
修訂后的報表適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今后如出臺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關規定填報。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調整。納稅人調整以前年度涉稅事項的,按照相應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