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社局發布了《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湖北籍勞動力一次性就業補貼辦事指南》(2020年)。根據指南,申請單位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新招用湖北戶籍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3個月的,可獲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1000元。
一、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行政給付
行使層級:單位注冊地區級/街道
補貼標準:1000元/人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貼
辦理形式:網上申報
審批服務形式:網上辦
法定辦結時限:10(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8(工作日)
業務系統: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平臺
辦理結果類型:補貼支付
辦件類型:承諾件
支持物流快遞:支持
通辦范圍:不通辦
二、補貼對象
在深圳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并正常經營的社會組織(以下統稱申請單位)。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申請單位在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招用湖北戶籍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可自愿申請補貼。
勞務派遣單位新招用湖北戶籍人員派遣往用工單位(企業或社會組織)工作的,不享受該項補貼。
四、申請時間
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在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招用湖北戶籍人員就業的,可于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后的3個月內(含第3個月)提出申請。受理期截止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