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是由個人出資,由個人擁有和控制的企業,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并享有全部經營利益。獨資經營的獨資企業負有無限的經濟責任,借款人可以在破產的情況下扣留所有者的個人財產。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優點
獨資經營是公司制度中最初始,最古典的形式,也是民營企業組織的主要形式。它的主要優點是:
1)企業資產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和收益權高度統一。這有利于保守與企業經營和發展有關的秘密,有利于發展業主的企業家精神。
2)所有者自己的損益和對公司債務的無限責任已成為嚴格的預算約束。企業的經營質量與所有者的個人經濟利益乃至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業主將盡最大努力來管理企業。
3)企業的外部法律法規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進出,設立和破產的限制較少。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缺點
盡管獨資企業具有以上優點,但也有明顯的缺點:
1)很難籌集大量資金。由于一個人的資金最終受到限制,因此以個人名義借貸更加困難。因此,獨資經營限制了企業的擴張和大規模經營。
2)投資者風險巨大。企業所有者對企業負有無限責任。在強化公司預算約束的同時,也給所有者帶來了過度風險的問題,這限制了所有者在風險更大的部門或領域進行投資的活動。這對新興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極為不利。
3)業務連續性差。企業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高度統一的所有權結構,盡管企業具有充分的自治權,但這也意味著企業是自然人的企業。所有者的疾病和死亡,以及其個人和家庭成員缺乏知識和能力可能導致企業破產。
4)企業內部的基本關系是雇傭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和職工利益的不同構成對企業組織效率的潛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