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盈是一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公司的老板,其2021年4月其銷項稅額為100萬元,購買固定資產以外的貨物進項稅額為87萬元。2021年5月,其銷項稅額為100萬元,購買固定資產以外的貨物進項稅額為100萬元。該公司欲在2021年4月或5月購買一臺價值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設備來擴大生產,購買當月即可投入使用,預計生產出的產品自購進設備當月起三個月后即可對外銷售并實現效益。想找專業的代理記賬公司咨詢幾月購進設備對公司更有利?前海天盈財務建議,8月購進設備最佳。
【分析】
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所有地區、所有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都可以抵扣其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下一期繼續抵扣。由于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在記賬報稅時進行抵扣,因此企業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合理選擇購進機器設備的時間。
【對比】
籌劃前,2021年5月購進設備。
具體計算:
2021年4月應納增值稅=100-87=13(萬元)
2021年5月應納增值稅-100-100-100x13%--13(萬元)本月不繳增值稅,13萬元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留待以后月份抵扣。
籌劃后,2021年4月購進設備。
具體計算:
2021年4月應納增值稅=100-87-100x13%-0(萬元)。2021年5月應納增值稅=100-100=0(萬元)。
【結果】
從整個納稅周期來說,企業并沒有少繳稅款。但是,籌劃后企業提前享受抵扣,當月少納增值稅13萬元(13-0),提前1個月抵扣,同時也獲取收益。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一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